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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土壤污染狀況 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時間:2022-03-22 | 點擊:1591次

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位于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北鄰原溫州海辰閥門有限公司和原溫州市宏源銅業有限公司,南臨寧城北河,西接永強塘河,東靠機場大道,地塊總占地面積約為41397m2(合62.1畝)。調查地塊歷史上主要為工業用地,曾有溫州市成東藥機有限公司、溫州越秀合成革有限公司、溫州建中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溫州舒意鞋業有限公司、溫州市華益鞋業有限公司、溫州市創源精鑄閥門廠、中國浙江中亞儀表有限公司、溫州市錦裕鋼管廠等企業入駐,行業類型涉及專用/通用設備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金屬制品業、制鞋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2021年地塊內建筑物陸續拆除;現階段地塊內主要為拆遷空地。根據《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18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2021年),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擬規劃為新型產業用地、道路和公園綠地等,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

土壤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土壤樣品檢出指標砷、鎘、銅、鉛、汞、苯、甲苯、乙苯、間,對二甲苯、鄰二甲苯、1,2-二氯乙烷、氯仿、萘檢出濃度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指標鎳和石油烴(C10-C40檢出濃度高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土壤中指標鋅、鉻的檢出濃度低于浙江省地方標準《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 33/T 892-2013)中的商服及工業用地篩選值;氟化物的檢出濃度高于浙江省地方標準《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 33/T 892-2013)中的商服及工業用地篩選值。N,N-二甲基甲酰胺指標檢出濃度低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中的計算公式和概念模型反推出的篩選值。

地下水對比《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類限值,調查地塊地下水樣品中指標pH、砷、鎘、銅、鎳、鋅甲苯1,2-二氯乙烷、硝基苯、苯胺、2-氯酚、萘、?、苯并(b)熒蒽的檢出濃度均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類限值。地下水樣品中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和苯并(a)的檢出濃度高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的鎳、氟化物、氨氮、高錳酸鹽指數檢出濃度不滿足類地下水標準。

通過對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分析結果可知:

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土壤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二類用地性質下存在超篩選值污染物。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土壤環境質量不滿足建設用地中第二類用地性質要求,該調查地塊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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