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位于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北鄰原溫州海辰閥門有限公司和原溫州市宏源銅業有限公司,南臨寧城北河,西接永強塘河,東靠機場大道,地塊總占地面積約為41397m2(合62.1畝)。調查地塊歷史上主要為工業用地,曾有溫州市成東藥機有限公司、溫州越秀合成革有限公司、溫州建中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溫州舒意鞋業有限公司、溫州市華益鞋業有限公司、溫州市創源精鑄閥門廠、中國浙江中亞儀表有限公司、溫州市錦裕鋼管廠等企業入駐,行業類型涉及專用/通用設備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金屬制品業、制鞋業、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2021年地塊內建筑物陸續拆除;現階段地塊內主要為拆遷空地。根據《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18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2021年),溫州市龍灣區海濱片YB-bb01-023(部分)、YB-bb01-026(部分)、YB-bb01-027地塊擬規劃為新型產業用地、道路和公園綠地等,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
土壤詳細調查結果:對比《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浙江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征求意見稿)》中的非敏感用地篩選值,檢測指標六價鉻、鎳和石油烴(C10-C40)的最大檢出濃度均超過選用的篩選值標準。
地下水詳細調查結果:對比《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Ⅳ類標準限值,地下水中氨氮、高錳酸鹽指數、鎳、氟化物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中IV類標準;地塊采集的地下水樣品中檢出的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和苯并(a)蒽濃度高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與《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調查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未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類用地要求,需開展后續風險評估及修復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