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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溫州仰雙片區鞋都一期單元C-06a地塊土壤污染 風險評估報告》的公示

時間:2023-10-07 | 點擊:3668次

溫州仰雙片區鞋都一期單元C-06a地塊位于溫州市鹿城區豐門街道前陳村,北至前陳路,西接鞋都大道,南臨大河北路(規劃),東至溫州仰雙片區鞋都一期單元C-06b地塊(歷史上為原鹿城區前陳電鍍基地),占地面積約36662m255畝),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20.590089°,北緯28.036143°。調查地塊歷史上主要為民宅(占地面積約34077m2),部分區域為工業企業(占地面積約2585m2)。地塊內工業企業區域范圍歷史上存在溫州市伊諾鞋業有限公司、溫州市鹿城區雙嶼光力達鞋底加工場、溫州市肖峰復合廠、溫州市樂泰鞋材有限公司等進駐本地塊,行業類型為金屬制品業、鞋業制造和批發業等。根據《溫州市仰雙片區鞋都一期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可知,C-06a地塊規劃用地為二類居住用地R2兼容商業用地B1,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

20232~20238月,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政府豐門街道辦事處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單位)對溫州仰雙片區鞋都一期單元C-06a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和詳細調查工作。調查結果表明,地塊土壤鎳指標檢出濃度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氨氮和耗氧量指標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水質標準。調查地塊超標污染物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需要啟動風險評估程序。

風險評估結論

1、土壤

地塊土壤中致癌污染物為重金屬鎳,其最大致癌風險為1.32E-06,已超過風險可接受水平;地塊土壤中具有危害商的污染物為重金屬鎳,其最大危害商為8.27E-01,未超過風險可接受水平。綜合考慮地塊污染物在第一類用地性質下致癌及危害商的風險控制值,并結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篩選值,確定最終的健康風險控制值,得出本地塊鎳的健康風險控制值為349mg/kg

2、地下水

地塊地下水超標污染物分別為氨氮和耗氧量,其最大檢出濃度分別為9.81mg/L16.4mg/L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及《地下水污染建康風險評估工作指南》(環辦土壤函〔2019770),氨氮、耗氧量指標不屬于有毒有害物質指標,因此不進行風險評估。

3、修復目標和范圍

地塊土壤目標污染物為重金屬鎳,修復目標值為349mg/kg。通過繪制污染修復范圍和檢測采樣深度,確定地塊污染土壤修復土方量約為176.9m3,其中I區的修復土方量約為141.3m3II區的修復土方量約為35.6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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