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號),現對浙江帕特尼觸頭有限公司遷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自公告日2024年10月10日起10個工作日。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租用位于樂清經濟開發區經八路378號溫州寶倫電氣有限公司1#生產車間1F廠房進行遷建,租用總建筑面積為7559m2,項目遷建后生產規模保持不變,年產特種銅基合金觸頭60噸、銀-銅基復合觸頭80噸。項目總投資6000萬元,企業勞動定員40人,年工作日300天,實行8小時一班制(燒結工序為12h),廠區內不設置食堂、宿舍。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表1 項目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名稱 | 方位 | 與廠界最近距離(m) | 名稱 | 方位 | 與廠界最近距離(m) |
觀瀾苑 | 東北 | 740 | 前湖埭村 | 西南 | 3000 |
樂清市旭陽幼兒園經開園區 | 東北 | 845 | 沙角村 | 西南 | 3100 |
樂清市開發區學校 | 東南 | 775 | 規劃居住用地1 | 東北 | 520 |
樟北村 | 西 | 1215 | 規劃居住用地2 | 東北 | 820 |
鹽盆街道辦事處 | 西南 | 1315 | 規劃居住用地3 | 東北 | 865 |
上段村 | 西 | 1715 | 規劃居住用地4 | 東 | 560 |
凱達.百悅嘉園 | 西南 | 1750 | 規劃居住用地5 | 東南 | 450 |
鹽盆村 | 西 | 1770 | 規劃居住用地6 | 東南 | 875 |
清和社區 | 北 | 1915 | 規劃居住用地7 | 西南 | 1790 |
樂清開發區同樂醫院 | 西南 | 2150 | 規劃居住用地8 | 西 | 1700 |
科技孵化創業中心 | 西南 | 2270 | 規劃文化活動用地 | 東南 | 625 |
后湖埭村 | 西南 | 2320 | 規劃中小學用地 | 東北 | 695 |
怡和嘉苑 | 西南 | 2780 | 規劃科研用地 | 東北 | 840 |
南岸社區 | 西北 | 2825 | 規劃醫院用地 | 東南 | 1055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大氣環境影響預測結果
根據大氣預測結果,本項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100%,污染物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30%,各污染物疊加背景濃度后的質量濃度符合環境質量標準,項目污染物經治理后達標排放,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2、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生產廢水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部分回用于拋光工序作為清洗用水,其余廢水處理達標后納入樂清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本項目遷建后廢水排放量有所削減,因此本項目廢水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對地表水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3、噪聲影響分析
根據噪聲預測結果,企業四周廠界噪聲排放限值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廠界外3類聲環境功能區對應標準限值要求,可以做到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廢液壓油、廢酸渣、廢水處理污泥等危險廢物,集中收集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金屬邊角料、合金廢品等一般固廢,經收集后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經采取相關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廢均能做到無害化處理,不外排環境,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廢水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生產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廢水處理達標后納入樂清市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本項目燒結爐煙塵經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處理后的廢氣經樓頂排氣筒(DA001)排放;在酸洗槽上方安裝集氣罩,酸洗廢氣經收集后采用堿液噴淋吸收處理后經樓頂排氣筒(DA002)排放;噴砂機全封閉式運轉,設備自帶濾筒除塵設備,可以去除絕大部分粉塵,極少量尾氣通過風機排風口帶出;高壓冷噴涂設備內部配套除塵裝置,產生的金屬粉塵經濾筒除塵處理后尾氣通過排氣筒(DA003)樓頂排放;項目焊接廢氣經集氣后引至樓頂排氣筒(DA004)排放;擠壓、初軋工序產生的少量油煙廢氣,在設備上方設集氣罩,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至樓頂排氣筒(DA005)排放。經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各廢氣排放口均能做到達標排放,對大氣環境影響不大。
(3)噪聲
建議企業盡可能對高噪聲設備采取相應的隔聲、減振和消聲等措施;對生產車間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盡可能遠離廠界,采用相應的隔聲措施;加強設備的維修保養,使設備處于最佳工作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4)固廢
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廠區固化均能做到無害化處理,實現零排放。
(5)風險防范措施
建設項目存在一定潛在事故風險,要加強風險管理,在項目生產、管理過程中認真落實各種風險防范措施,通過相應的技術手段降低風險發生概率,并在風險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可以使風險事故對環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是可控的。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項目符合樂清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和浙江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符合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要求。項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營運期間會產生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棄物等,經評價分析,在全面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建議的基礎上,環境污染可得到控制,污染物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因此,采用科學管理與恰當的環保治理措施后,該項目的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來講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主要為項目附近的居民、單位和團體。
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為: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對建設單位環境信譽的滿意程度,對建設項目的支持態度以及對項目建設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發表對建設項目及環評工作的意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2日。
八、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審批部門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浙江帕特尼觸頭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總 電話:13867746774
(2)評價單位名稱: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勤民路鹿城壹號18棟13樓
聯系人:李工 電話:0577-88981302 Email:125778450@qq.com
(3)審批單位: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0577-61660178
九、明確在報送審批或重新審核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向公眾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在報送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審批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將在網上進行全本公示,公眾可進入http://www.11g97z.cn查閱報告書全本。
公示單位:浙江帕特尼觸頭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